德国与欧盟推动纺织品及成衣服饰产业政策(中)
08-07-04
二、TC产业有关之政策 为配合前揭整体产业政策,并因应欧盟东扩及世界贸易组织(WTO)纺品协议(ATC)于2004年底届满,EU于2003至2005年间提出一系列产业政策研究报告及建言,兹分述如下: (一)在上述跨部门政策方面,EU在2003年提出一份文件检讨TC产业所面临之挑战,并提出因应对策以提升其竞争力,紧接着,在2004年成立一个高层小组(High Level Group),成员包含TC产业、贸易商、零售商、进口商、通路商、EU及主要会员国代表,并提出一份有关2005年以后之TC产业具体政策建言(详如三、TC产业具体政策建言摘要)。 (二)在资金协助方面,TC产业并未被纳入EU补助之特定产业,但可以透过各项跨部门产业政策补助,申请相关补助,主要项目详见上述SME政策工具,惟其种类繁多且申请条件不一,故相关细节请参见Grants and Loans from the European Union网站。 (三)在社会对话方面,则系定期邀集相关产业工会等代表讨论相关议题并交换信息。 (四)协助参与公部门采购,由公、私部门合作研拟简明参考手册,协助中小企业进入本项市场。 三、TC产业具体政策建言摘要 (一)EU层次 1. 评估欧盟实施REACH指令对于TC产业之冲击。 2. 针对通路商之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研究,并监督企业是否有滥用市场力量情形。 3. 协助SME争取现存之财政工具,包含倡导及提供相关评定标准。 4. 建立国家训练及就业平台及网络,以协调并执行各领域之职业训练之供需契合,并搜集相关补助信息供SME参考。 5. 除提供简明易懂教材外,建立产业训练标准,并与大专院校合作发展相关学程或学位。 6. 建立跨部门别之智能财产权保护单位,与海关举办研讨会,并成立便利读者之网站。 7. 建立Q&A等简明形式之说明,以协助SME厂商了解市场情报及资金补助等讯息。 8. 为避免资源过度遭到分割并减少效率,应透过跨部门别之补助,而不宜针对个别部门进行(例如TC产业),以促使支持产业之架构更具有效率。 9. 以公、私合资形式,由政府提供局部资金协助产业推动相关产业技术提升。 10. 除重视产业技术外,亦应同等重视投资非技术性之研发创新。 (资料来源:驻德国代表处经济组) 详见http://ec.europa.eu/enterprise/textile/ind_policy.htm。 完整内容请参考欧盟执委会文件,编号COM(2003) 649 final与附件SEC(2003) 1345及SEC(2003) 1348。 完整内容请参考欧盟执委会文件,编号COM(2003) 668 final。 特定部门包含:制药、生物科技、化学、国防、太空、资通讯科技、机械工程等。 详见http://ec.europa.eu/grants/index_en.htm 。 完整内容请参考欧盟执委会文件,编号COM(2003) 668 fina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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